若建筑物不幸因质量问题倒塌,其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仍然保持完整无瑕。在此情况下,毋庸置疑可直接向开发商或当地的质量检验监管部门寻求解决。
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在未经上述相关部门正式授权之前,任何擅自进行重建活动皆属违法行为,凡由此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产权制度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具体体现之一,依法行使产权则意味着拥有对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体现在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支配权等多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商品房产权到期后要怎么办
在商品房所占有的使用权限到期之后,是允许进行续期申请的。只要符合续期条件,且成功获得审批,便可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土地出让金,从而使使用权得以延续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位于具有七十年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之上的商品房而言,当其使用权限到期后将会自动续期,无需另行申请。关于房屋以及土地的产权问题,实际上是包含着两个主要部分,即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恒不变的,而土地使用权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设定为四十年、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在期限届满之时将自动进行续期处理,同时所需支付的续期费用也将依照当时的情况适当上调,具体为1%-10%之间(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商品房出现倒塌事故后,其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依然得以保存。面对这种状况,您有权寻求开发商或者质检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助与救助。然而在此之前,私自进行重建活动是不被允许的,且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产权,实质上是经济所有权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代表着对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支配等多方面的权利。当我们依法行使这些产权时,也等同于享有了对合法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