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泸州市最新征地赔偿的规定
我们诚挚地告知您,土地征收补偿是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附带物补偿费与青苗补偿费四个主要部分构成的。
首先,请允许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征地补偿所涉及到的各项具体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用:这是由地方政府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种经济性的赔偿。
二、青苗补偿费用:这是从保护耕地资源考虑出发,用于弥补由于土地被征用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坏与损失,向实际种植该类作物的单位及个人所进行的补偿。
三、建筑物及其它设施附属物品补偿费用:当征地过程中导致的不动产如房屋等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时,由地方政府向使用权人发放的一种补偿款。
四、安置补助费用:这个具体款项意在补偿被征用土地所属方因土地被占用之后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安置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泸州市的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学术定义为以占有为目的,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同时在被要求归还时拒绝返还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量刑标准通常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当受害者主动发起诉讼后,相关部门才会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责。
此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对于侵占罪的立案金额也有所区别。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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