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无伤害会被装进档案袋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将酒精含量超过法定标准后的机动车驾驶行为定义为“危险驾驶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类别之一。这种违法行为将会对个人的刑事纪录产生永久性的影响,简单来说便是留下了无法消除的案底痕迹。通常情况下,所谓案底,也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严格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个人过去曾触及刑事犯罪并被判定有罪的历史记录,这些犯罪记录应该被保存在公安部门的档案系统中进行妥善保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处于饮酒状态之下实施犯罪活动,那么他/她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无事故会留案底吗
无论是是否发生交通意外,醉驾行为必将留下案底。需强调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存在醉酒驾车行为,便已然构成本法所述之罪行。而且,醉驾者体内的酒精含量无法低估,必须达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相应强度,即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应达或超过80毫克,方可被视为具备醉驾条件,进而构成对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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