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户能去燃气公司退燃气费吗
用户们,我们非常感谢您选择享受我们的燃气服务这项极其重要且颇具社会责任感的便民服务。关于燃气服务的使用规则,是根据实际用量供应天然气,计算相应费用。当您因搬迁等原因需要终止与我们的合同关系时,我们会将您所剩余额如数退还。那么,租户能否因为不缴纳燃气费而解除合同呢?同样,答案是肯定的。租户若是多次欠缴燃气费,实际上已构成违约行为,这将会严重伤害到房东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房东依据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有权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甚至于解除原本的租赁协议。但是,倘若租赁合同对于拖欠费用事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约定不清,此时房东不能直接解除租赁合同,而应对租户给予一个合理的付款期限的机会。
如果租户在新的付款期限结束后仍然未能支付拖欠费用,此时房东便可顺理成章地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不过,若是租客多次拖欠费用,并且需要经过反复催收才能达成结果的话,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房东亦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从而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以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户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八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的气质和压力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不得无故停止供气;
(二)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
(三)不得强制用户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四)禁止使用超过检验期限和检验不合格的钢瓶;
(五)禁止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租户能把房子再租出去吗
在特定条件得以满足的情况下,转租便具有合法性,需遵循下列具体要求:
首先,被转租的房产必须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使用的范围;未经房主批准擅自进行转租肯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其次,转租的房租价格必须不能高于原先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若确有必要适当提高租金,提高后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全部上交至房屋所有权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