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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中途不租了可以退房租吗
在租房期间,若临时决定不在该地址继续居住,房东会退还我们相应的租金。然而,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当遵守租赁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提前终止而可能导致的出租人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另外,承租人和出租人若能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出现危害房屋及人身安全的特殊情况,承租人是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的,在此种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租房中介费用收取标准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按照35%的比例收取租房中介费用。
具体来说,这部分费用是在房屋中介公司为租户提供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地与房东取得联系并最终达成交易之后,租户或者房东(甚至可能两者都有)需要按照预先确定的一个固定比例,向该中介公司交付的代理酬劳。当然,租房中介费用的具体数额会依据各个地区特定的习惯和传统来确定,收费方式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仅对租户征收这项费用,而另一些则同时向租户和房东收取。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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