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置房可以申请物业减半吗
关于房屋长期空置后是否能够获得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政策: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已接房但无人居住的房屋,其业主所应承担的物业费用并无任何优惠或减免。这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在维护整个社区或建造区域内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以及清洁卫生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此处,皆不应成为其逃避物业服务责任、降低物业费支付义务的理由。
其次,如果业主希望通过与物业公司磋商的方式来寻求物业费的适度降低,那么通常情况下,每一年度的物业费用可能会适当减少一个月左右,且最大程度上的减免额度可达总费用的70%。
然而,此类情况的发生前提条件是并不存在实际的户主入住行为,即电梯及公共照明等设施尚未被使用,亦不会产生相应的电费支出;
此外,由于房屋中并没有人员居住,故也不会出现生活垃圾的产生。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因素无疑都为物业公司节省了部分管理成本,从而使得减免物业费的请求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
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空置房物业费怎么算
根据物业管理协议的明确条款,物业费用应按全额方式进行征收,但如有关各方有特殊约定或决议的情况则另行计算。如果小区内存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以实现物业费用的部分折扣,具体而言,可获得规定标准下15%-30%的优惠待遇;若业主已完成房屋转让程序却仍未实际入住和利用,则需同物业服务企业一道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共识,方可依据相关规定,将物业费用降至规定标准的70%交付。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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