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期间孩子仍属于家庭成员范畴。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联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殆尽。离婚、婚姻终止的事实并不意味着亲子关系和家人身份的割裂。无论如何抚养,孩子始终是父母共同拥有的。同样地,在离婚之后,父母对孩子仍享有抚养和教育方面的法定权利以及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离婚的手续和程序有哪些
离婚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步骤:
首先,为协商离婚,前提是有离婚意愿的夫妇必须在友好协商下就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共同撰写全面合理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方可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申请离婚登记完成后,接下来便是历经三十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当事人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撤销离婚申请。
第三步,度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颁发事宜。
最后,若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调停原则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书。
第二种方式即为诉讼离婚,具体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居所所在地法院递交相关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以及相关争议证据资料。若对方的常驻地址与其原籍地址不符,那么我们还应要求他们到常驻地址所在的法院提出上诉。接着,依据法庭相关规定,原告应缴纳案件受理费用以获取正式立案资格。此后,法院应及时向被告分发起诉书,启动被告答辩环节。
再者,根据整体状况,法院可能会确定相应的审判日期,以便双方按约定时间参与诉讼过程。
最后,法院会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公开或非公开的庭审活动,不明了的地方,双方均能通过法院来进行询问和解释。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将会判断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无法修复,那么将给予配偶正式的离婚命令;否则,则决定不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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