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用房拆迁对承租商户有哪些补偿
在遭遇店铺租赁的困境时,被拆迁的商铺业主能够获取的补偿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商铺价值补偿金,这部分补偿金是根据商铺在拆迁前的价值来确定的;
其次是搬家费用,因商铺迁址而产生的额外开支,有时也会被算作补偿之列;
此外,还有对由此次商铺重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如安置费以及停产停业等原因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追溯到商铺拆迁补偿金的归属问题上,当商铺业主与其承租方签订备案清楚且完备的租赁协议并成功办理对应营业执照之后,即使面临拆迁情况,业主也是有资格获得该项补偿的。
然而,若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金相对固定或基于双方协商订立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租赁关系因为商铺拆迁需要终止时,业主应与承租方亲自协商解除租赁关系,此时拆迁方将会向业主提供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
其中,补偿方式通常采取货币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拆迁商铺的市场交易均价再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解商铺的建筑面积。
另外,拆迁方也可能同意通过调换房产来解决租赁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商业用地的租金怎么算
针对商业用地的多元化评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以特定的楼面价值为基础,结合容积比例的调整以及楼层信息的校正,以此推导出适应于不同功能特性和层数特点的楼面地价,
然后将其乘以相应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结果;
其次,依据地面地价作为参照点,在考虑到容积比率及其他相关修正系数的管控之下,我们可以求得各类用地的单价,进而根据土地单价与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相乘获得最终结果;
最后,也是以地面地价为判断基准,在同样考虑容积比例等修正系数的控制条件下,借助地价分布比率来计算各个楼层在土地利用模式中所产生的实际价格,最终再将其乘以总体面积得出最终结果。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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