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退休后可以继续租住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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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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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国家法规,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继续享有廉租住房入住权。房屋所有权归政府,个人不得拥有产权。使用期限视政府具体要求而定,不达标者将失去资格。廉租住房不可交易或转让,物权始终归政府。
公租房退休后可以继续租住吗

一、公租房退休后可以继续租住吗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凡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者均可继续享有入住权利。需明确指出,无论廉租房使用年限为何,其所有权始终归属于政府所有,且个人无法获得该房产产权

此外,廉租房屋并未设定固定使用期限,而是视当地政府对于申请廉租住房之具体要求而定,一旦申请人在任一项指标上未能达标,将丧失享受廉租住房之资格。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尽管廉租住房拥有使用权,但实际上却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转让,其物权始终归属政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公租房住够五年怎么办

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长租赁期限设定为五年。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若需延续租赁,承租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局提出续租申请。待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认符合续租条件后,方可继续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若承租人未按照上述流程上报续租请求或者未能通过审核,租赁期满后须立即撤离物业并恢复至原始状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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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休后可以继续租住吗
根据国家法规,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继续享有廉租住房入住权。房屋所有权归政府,个人不得拥有产权。使用期限视政府具体要求而定,不达标者将失去资格。廉租住房不可交易或转让,物权始终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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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退休后,能否继续住廉租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为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2、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3、公房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二、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的区别:
1、权属性质上不同公租房和廉租房是租赁性质,承租人没有产权,不能将房转租或出让,经适土地收益金后,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
2、在申请标准上不同廉租房申请门槛高,一般是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才能申请,经适房次之,一般是城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门槛低,一般是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3、房源不同廉租房可以是实物配租或给予住房补贴两种,经适房是至少缴纳首付后才可以入住,公租房一般都是实物配租!扩展资料:廉租房补贴政策:天津市四类特殊情况可按最低月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1、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4、申请家庭户籍“空挂”在申请人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但申请家庭未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且在外租房居住两年以上的,可以不分摊父母或子女的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此类申请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情况说明》、《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租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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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还可以继续住廉租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退休后还可以继续住廉租房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为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2、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3、公房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二、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的区别:
1、权属性质上不同公租房和廉租房是租赁性质,承租人没有产权,不能将房转租或出让,经适土地收益金后,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
2、在申请标准上不同廉租房申请门槛高,一般是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才能申请,经适房次之,一般是城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门槛低,一般是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3、房源不同廉租房可以是实物配租或给予住房补贴两种,经适房是至少缴纳首付后才可以入住,公租房一般都是实物配租!扩展资料:廉租房补贴政策:天津市四类特殊情况可按最低月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1、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4、申请家庭户籍“空挂”在申请人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但申请家庭未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且在外租房居住两年以上的,可以不分摊父母或子女的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此类申请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情况说明》、《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租房证明材料。
退休后,还可以继续住廉租房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为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2、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3、公房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二、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的区别:
1、权属性质上不同公租房和廉租房是租赁性质,承租人没有产权,不能将房转租或出让,经适土地收益金后,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
2、在申请标准上不同廉租房申请门槛高,一般是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才能申请,经适房次之,一般是城市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门槛低,一般是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3、房源不同廉租房可以是实物配租或给予住房补贴两种,经适房是至少缴纳首付后才可以入住,公租房一般都是实物配租!扩展资料:廉租房补贴政策:天津市四类特殊情况可按最低月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1、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3、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4、申请家庭户籍“空挂”在申请人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但申请家庭未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且在外租房居住两年以上的,可以不分摊父母或子女的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此类申请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情况说明》、《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租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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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为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2、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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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退休后可以继续居住的吗
[律师回复] 1.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相关的条件可以继续居住。
政府廉租房不管是使用多少年都不属于个人。
廉租房没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期限,各地对申请廉租房都有一个标准,达到标准就可以入住,一旦你某个标准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
其次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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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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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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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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