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当夫妻双方在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可选择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构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与环境,公正地做出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裁决。
那么,具体到实际情形呢?例如,针对刚出生不久尚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若其母亲不存在重大疾病或未尽到应尽赡养责任,监护权将优先给予母亲。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儿童,法定抚养权决定标准主要基于孩子与哪一方共同居住的时间更长、及哪一方能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为优越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同时也包括比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经济能力、陪同儿童的意愿等等因素的考量。
另外,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他们的个人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并具有决定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双方都有生育津贴怎么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雇主若已按标准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其员工便有权享有生育保险所带来的诸多福利待遇;
同时,员工未就业配偶也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生育医疗相关的费用优惠政策。而这些涉及到的相应款项将源自生育保险专项基金进行支付。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女员工可前往其所在服务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关于领取生育保险福利的申请,并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政策。
然而在享受此种优惠的过程中,必须仔细并完整地提供有关当事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居住证明材料、社保卡、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住院期间的病历记录、社保卡的缴费详细信息和收据、新生儿出生后获得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与证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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