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我主责对方次责事后怎样赔偿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其具体金额应依照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成形成的收款凭证来加以确认;接着是误工费用方面,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受害者所误工的期限以及其个人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再者,交通费用这部分包含了受害者及必要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支付款项;最后,护理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住宿费用也是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一个人遭受人身伤害时,他/她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用、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其他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必要开销,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对由于自身丧失正常工作能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若导致残疾情况的出现,还需负担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如果不幸到达生命终结阶段,则需要提供丧葬费用并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我垫付了6万医疗费,能拿回来吗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在事发后,无任何损伤的一方先行支付了医治有伤者所需的医疗费用,而待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判定后,确认该未受损害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时,便可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返还这笔先前垫付的医疗费用。
若相关责任人拒不偿还此项费用,那么受害人或其亲属则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追回已垫支的款项。
此外,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如果自身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全部就医款项,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合法合规的救助渠道来解决医药费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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