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工伤赔付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四大部分:
首先是医疗费用,包括对应的疗愈过程、手术操作、必要药品以及住院护理等多方面支出。
此类费用将全权由工伤险基金承担以保障受害者权益。
此间,伤员因疗养而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用人单位需依照其之前薪资水平正常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薪水并保证相应福利待遇维持不变。
再次,若拇指骨折被认定为较高程度的伤残级别,伤员将有资格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所需数额将依据受伤部位及相应级别予以确定,如十级伤残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六个月本年平均工资额。
最后,在伤员与用人单位就解约或终止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时,还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部分补助金的详细数值及其计算方式,均由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依具体政策法规对其进行严格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大拇指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大拇指骨折,其严重程度并非一致,故工伤赔偿并无具体且固定之标准。可能需依据伤势状况进行评估,定出不同的伤残级别以及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赔偿金额的确定则取决于伤残程度,不同类型及级别的伤残将享有的赔偿标准各异,因此首要步骤应当是进行工伤鉴定。通常而言,足部大拇指骨折可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几乎可获得4万到6万元的赔偿金;而涉及工伤的情况下,若用工方已经依照法律法规支付了工伤保险费用,起初即可由用工者所在公司在员工遭受伤害的一个月之内提交工伤申报,亦允许员工本人在此期限内以自我宣示的方式来申报工伤。在完成工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展开工伤鉴定程序,待取得工伤鉴定证书后便能申请劳动能力确认,最后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数额。
如若用工方未能遵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作为员工则必须尽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进行工伤认证并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的员工来说,当务之急便是遵循有关骨折工伤鉴定的相关规范,向所在地的指定机构提交工伤鉴定的申请。工伤赔偿,即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代表着那些依法应由工伤人士及其遗属享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