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跑了怎么办联系不到怎么办
即便债务人行踪不明,债权债务关系亦不能得以消弭。关于此问题之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债权人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有效期内,径直向债务人原先所居住地区或其财产所在区域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追偿债务。在发起诉讼之时,应随身携带诸如借据等能够明确借贷关系存在的相关凭证,此时人民法院便会予以受理;
其次,债务人亦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称该债务人为失踪人员,而后委托代表人从失踪者的个人资产中筹措相应的借款。
最后,倘若债务人提供了担保或者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请求替代方进行还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逾期怎么处理
如债权人近期内尚无法全面履行应付之债款义务之时,宜寻求与债权人进行深度沟通,以达成分期偿付或者延迟”之合议。若在双方妥协过程中对方仍坚持不肯答应延期或债务缩减请求,我方可毫不犹豫地选择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继而在法庭上积极应对辩护,竭力达到在做出最终裁定前对债务划定具体期限进行偿付的初步成果。
反之,若对方当事人固执己见,表示决不接受延期或债务减轻,法院亦会给予坚决驳回,并强制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全额清偿。被告人虽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拒绝支付,债权人可依法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布实施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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