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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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支付款项,需根据当事人情况处理。对有能力却拒履行的被执行人,可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严厉措施。 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及时支付,法院可暂停执行,待其恢复支付能力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一、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还钱怎么办?

若是在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完成之后,被执行人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按时偿还欠款的话,那么具体的处理方案应该根据当事人的特定情形来决定。首先是针对那些具有完全还款能力但是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们会考虑采取诸如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以及禁止其进行高额消费等更为严厉的执行手段。

其次,若经调查被执行人的确无法及时履行相关款项,法院有权暂停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财务能力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如果强奸罪定错了怎么办

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可以考虑向国家提出赔偿申请。对于刑事误判涉及的国家赔偿问题,其具体标准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例如,当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改判,宣布原被告无罪时,若此前该当事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针对其人身自由权所遭受侵害的赔偿金额将依据国家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予以计算;倘若该当事人已经被执行死刑,则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均将按照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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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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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一、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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