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先办离婚证后再分割财产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法定程序中,夫妻双方可以在领取离婚证书之前就财产的分割达成共识并提前完成。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在此前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待离婚事宜在法律上正式生效后,双方再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度探讨,甚至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来解决财产分配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阶段还是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来说,都不存在法律的时效性约束。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在婚姻破裂的第一时间内对此项事务提出申诉或解决方案,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双方任何时候均可依法主张对共同财产的最终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可以先起诉离婚后打财产吗
在法律中,当某位夫妇中的一方请求结束婚姻关系时,该人首先需要提出诉讼,然后才能够进行财产的分配与分割。
在此过程中,申请离婚者有权决定对于财产如何进行妥善处理,然而,如果他们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只有等待法院做出清晰明确的离婚裁决后,他们才能再次提起诉讼,以期解决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