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怀孕后遭到单位非法解雇,那么我们需要明辨是非,若劳动者并无任何法定过错行径,则此类情况显然构成了违法解聘。在此类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坚持原有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另一方面,倘若劳动者并不倾向于续约,律法也会予以他们适当的赔偿,即赔偿金额为两倍的经济补偿标准。
具体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当劳动者面临以下特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进行解职处理:这其中包括
患者处在疾病治疗阶段或非因工受伤,且规定的医疗期尚未结束;女性劳动者正处于怀孕期、生育期间或是哺乳喂养期间。
关于经济赔偿问题,法律设定了明确条款。第四十七条指出,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服务一年,就可获得一个月的平均薪酬作为补偿。如果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补偿将以一年为准;若是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按照半个月的平均薪酬进行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滥用职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法规亦做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任何违反该法案规定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若劳动者仍希望维持原来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继续执行原合同;否则,如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则需按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劳动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入职后hr会查社保吗
新设立的企业有能力查询之前员工的社保历史记录,当该雇员加入新的企业后,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依照规定为其注入社会保障。若这位员工之前曾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机构任职过,就必须将其从原单位所投缴的社会保险服务终止并提交给现在的用人单位负责处理。在新公司正式安排社会保险缴费事宜之际,具体负责社保业务运作的相关企业会针对每位员工的社会保险账户进行查询,以便确认他们是否存在欠费情况,若是欠费,作为雇主就要承担起相应的支付责任,进行相应的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