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各自享有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权,但若遇到以下两种特殊情形时需紧急调用资金,则可向法院提请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其中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倒卖、破坏、肆意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虚假夫妻共同欠债的行为,给夫妻共同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
(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某一方对他人承担有抚养育责任的人患有重大疾病并且亟待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姻中遇到冷暴力怎么办
遭遇冷暴力的情况下,我们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式;若觉得已无力维系当前共同生活关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达成和平离婚协议,亦或是直接向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我国现行法律严格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均有权对施暴方或受害者所在的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等进行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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