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如何追回夫妻存续期间转给小三的钱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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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男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妻子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均为共同财产。遭遇此类情况,应积极收集证据,以第三者侵害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保护自身权益。法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赠予的财物应无效,第三者需全额退还。
已离婚,如何追回夫妻存续期间转给小三的钱

一、已离婚,如何追回夫妻存续期间转给小三的钱

若决定诉诸法庭,理论上应该是可行的;

然而,实际上则可能受证据获取困难的影响。若男方未经妻子同意而擅自将夫妇共有的财产无偿转送予他人,其妻有权向法院主张该赠予行为无效,并请求接受方归还相关财产。法律对此亦给予充分支持。具体而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应视为夫妇共同拥有:即工资与奖金、生产及经营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以及由继承或赠送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于双方共享的财产。在婚姻生活中,若遇另一半将财产赠与第三者,从而导致自身财产权益受损,此时理应对收集证据持积极态度,并以第三者侵害夫妇共同财产为案由提起诉讼,以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赠予给第三者的财物实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经另一半首肯而擅自做出决定,且事发后并未得到认可,那么这类赠予协议便应被认为无效,第三者须全额退还这些财产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已离婚房产归女方,没有过户生效吗

离异之后房屋归属于女方所有,然而尚未进行所有权变更手续,这并不影响其合法有效性。倘若二人通过法庭审理确定了房屋所属权,那么在法院的判定文书正式生效之际,财产的所有权就已自动转移至女方,无需再行办理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手续。反之,若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纷争,那便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以保证法律效力的顺利实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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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2、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五,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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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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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的同意
[律师回复] 1、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为此需要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来综合考量。
2、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均认为,股权转让受公司法调整。根据前文论述,由于股权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则上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
3、特殊情况下,要想否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效力,即受让方是否具有恶意,比如明知转让方夫妻正处于离婚诉讼期间或夫妻感情恶化期间,以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的价格受让股权。在此种情况下,非股东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转让合同无效之诉。
4、事实上,在法律实践中,尽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不要求转让方的非股东配偶签字同意,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想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或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律师见证要求,公证机关及律师事务所会要求非股东配偶签字同意。
现实中,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并不绝对,因为这涉及到用什么性质的财产来进行投资。如果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自然产生的收益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过要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进行的投资,则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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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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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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