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路上被撞了什么情况
关于责任的分配问题,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进行以下具体的阐述和分析:
首先,当行人为通过人行横道跨过马路上路时,应遵循如下规则:
1.如果行人没有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则在这种情况下,全部的责任都归为机动车方;
2.如果行人故意违犯了交通信号灯,那么在此时双方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对于行人在没有经过人行横道的情况下过马路,我们将按照如下原则分担责任:
1.若行人是在高速公路中横穿路面,他们应该完全负责此次的事故;
2.如果行人在交通主干道或设有中间隔离设施的道路上擅自横渡马路,或者他们不等绿灯亮起就擅自穿过马路,这些行为都会对他们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人所负担的责任要相对较大;
3.如果行人是在人车交错的城镇道路上横穿马路,责任将会主要交付给行驶的机动车方。
最后,就责任分配的主要考虑因素而言,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并对照:
1.机动车的速度是否超过了相应的限速;
2.机动车是否在面对行人时操作不当或者明显地有意避开过往的行人和车辆;
3.行人们在自身处于车辆接近的情况下是否过度奔跑或者横穿马路。
在解决因步行而产生的交通事故纠纷时,我们必须依据事故中各方责任的比例,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通常我们预估的赔偿内容将涵盖如下方面:对于受到人身伤害并致残的受害者,由于日常生活增加所需的必要费用以及由于身体劳力部分或全面丧失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皆应当在其中。这不仅包括了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还包括了因为恢复健康、持续护理、进一步治疗等诸多实际需求而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以及可能的后续治疗费用。同样,赔偿的义务方也应全额承担所有相关的费用。如果受害人不幸离世,除了要参照上述条款中的内容对其进行抢救治疗和办理丧事的费用赔偿之外,还应当额外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那些为了陪同死者丧事而产生的运输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相关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在路上捡多少钱属于侵占罪
若在公共道路上拾得他人失落且不当面返还或刻意避而不报者,倘若其涉及款项之价值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门槛——相当数量级,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犯罪行为。关于侵占罪的刑事立案准则因地域而异,比如我国法律规定,当涉及的财物总金额在2000元乃至5000元及以上的范围内,便可能被视为“数额较大”。
然而,实际的法律定义应根据各地区司法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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