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员工如需紧急辞去工作职位,通常并不需要接受扣减工资的惩罚措施。
然而,如果员工事先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正规的离职手续,且因此种举动导致公司遭受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在此等情况下,公司有权向该名员工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员工依照程序合法地离职,而雇主却故意克扣工资的话,这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因为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上蒙受损失,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要求该员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关于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公司可以从该员工当月的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是,每月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总额的20%。假如经过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数额仍然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应当按照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补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就应当支付。
二、急辞工会扣上个月工资吗
劳动者若采取紧急辞职方式离岗,原则上并不影响其领取上一个月的薪资。任何涉及扣除离职者上月薪酬之举皆属违法行为。
然而,如若劳动者因个人行为对雇主产生了实际经济损失,通常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此,被雇佣者的薪水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员工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雇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形扣除部份工资以补偿损失。关于这一点,请注意每个月扣除的薪资额度不得超过该岗位员工当月薪水中位数的20%。
《劳动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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