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不愿意开具第二份三方协议怎么办
首要之务在于妥善保存必要的证据,随后着手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递交劳动争议申诉书以争取回到原雇佣关系并取回解聘通知书以及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等相关文件。接着,试图获取一份新的三方协议(若声称遗失了原先的三方协议亦可),对于旧有的协议可以不必过分在意,只需保证未将其送回学校进行登记备案,那么个人档案及报到证便无法被送往原雇主手中。这样一来,您便可以直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新的三方协议,面对原雇主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只需信守承诺给出即可。
最后,发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约通知(此处请注意,应为通知而非申请),同时应当妥善保管证据以确保原雇主已接收,在约定的时间内如果对方未能做出任何回应,则视作原雇主已经接受新的解约条件,届时直接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解聘通知书及新的三方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二、学校不退疫苗费是多少
我国已经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框架。若在接种过程或接种后出现已知或未知的死亡、重度残疾以及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此类情况被认定为是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或是无法排除此因素的,那么就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此项补偿范围具有严格的目录管理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程度上的灵活调整。对于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将由各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从预防接种专项资金中进行妥善安排;而对于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引发的补偿费用,则由相关疫苗的上市许可持有方承担。同时,我们也积极倡导通过商业保险等多元化方式来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者提供全面的补偿保障。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应当做到及时、便捷且合理。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范围、标准及程序,均由国务院进行统一规定,而各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政府则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
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经费中安排;
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
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应当及时、便民、合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标准、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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