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戒毒所属于公安还是司法
由公安部门设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负责对通过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已于其下属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服刑三个月至六个月的人员进行接续的强制隔离戒毒行动。此项工作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依法执行的。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二、戒毒所同意减刑派出所不签字怎么办
社区戒毒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签署协议,这是社区戒毒监管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首先,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涉及到毒品违法活动的案底将会伴随其终身,且无法被彻底抹除。
同时,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已经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动态管控,包括搭乘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入住酒店时进行的身份证登记,都可能引发系统预警而引起警方的盘查。
此外,涉毒人员的驾驶执照将被吊销,并且在参军或进入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工作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毒人员需接受为期三年的定期尿检监督检测,若在此期间未有复吸行为,则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对其的动态管控措施。
最后,一旦成功撤销动态管控,那么身份证触发预警后将不再面临警方的检查,同时,涉毒人员也可以申请重新参加驾驶执照考试或恢复原有资格,从而尽可能减少对其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负面影响。
《禁毒法》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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