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转股什么意思
在通常情形之下,所谓“债转股”业务,即是将银行对于国有企业所享有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公正的程序,转变为股权形态。或者可以更准确地表述,这乃是将债务形式的资本,转变成为权益形式的资本的一种操作方式。关于债转股的核心主旨,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实施债转股操作,有助于促使这些国有企业逐步走向现代化企业制度化的发展道路;
其次,通过政府的财政力量投入,设立专门负责监管银行与企业之间债务关系的资产管理公司,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债转股的债权需要评估吗
在实施全资子公司的债转股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这是因为债转股机制要求根据债权人所持有的特定债权来确定最终的股权比例。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法院或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将不得不对被评估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详细审查和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对其实际财产状况进行核实,以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估值情况。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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