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20年没领证,可以分得财产么
关于同居长达二十载却未领取证件的伴侣,是否有权分享遗产,其答案取决于具体状况。按照现行法规,无婚姻证明便无法继承或分割以其伴侣之名登记的财产;作为非法配偶一方,并不具有分享财产的资格,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
然而,如果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且在此过程中购置了财产,则在解除同居关系之时,可参照共同财产予以分配。所谓“同居”,通常意味着有情侣两人短暂生活于同一屋檐下,目前主要适用于同性恋者之间。与正式的婚姻不同,结婚意味得到法律的确认并赋予夫妇权利,因此不可任意解除婚姻关系,而是需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反之,同居未经法律认可为合法行为,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同居2年彩礼钱要全额退回合理么
在共同生活长达两年之后选择分道扬镳,在此情况下通常而言,彩礼并不需要返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度过了相当漫长的同居生活阶段,使得在法律层面,彩礼无需专程返还。
然而,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彩礼支付是发生于婚前且这一行动直接导致付款方在经济方面陷入困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确实有可能需要返还其中部分款项。但是,共同生活中被损耗掉的那一部分就不必再另行偿还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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