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口述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7-30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保险合同中的不赔偿情形分两类:一是出险事件不符“保险责任”规定范围;二是出险事件属于“责任免除”特定免责范畴。以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例,若被保险人无照驾驶遭遇车祸,则属于“责任免除”范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因为口述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一、因为口述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第一类是指所遭遇的出险事件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所约定的“保险责任”之具体规定的责任范围;而另一类则是指所遭遇的出险事件恰恰落入了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之特定免责范围内。以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例,若被保险人在遭受车祸后,经查证发现其系无照驾驶,那么这起事故便属于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范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

根据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据此决定是否予以理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因为口角对方先动手被打怎么处理

若涉及民事纷争所导致的肢体冲突与斗殴事件,则须依据当事各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以判断是否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先行挑起事端者其过错责任相对较重;

然而,如若对方存在侮辱、诽谤等不当行为且情节严重恶劣,则责任归属将另作他论。具体到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则需由法院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予以明确判定。若有一方无缘无故地对另一方实施暴力攻击,那么遭受攻击的一方可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对于由此产生的伤害后果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因为口述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2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保险会因为病史拒赔吗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常用的解决方案: 1.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首先,被拒赔的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尝试达成共识。如果问题较小,双方可以就某些条款或细节进行修改或协商。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明显错误或不合理,可以选择其他解决方案。 2.申请仲裁:被保险人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关仲裁机构有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 3.起诉诉讼: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冤枉之处较大且亏损较大,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被保险人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因为对方原因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遇到保险问题,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理赔流程和要求,核实保险条款和责任。满足条件即申请理赔。协商无果可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若遇违规操作,向监管部门投诉,促进调查与处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简述研究犯罪原因的必要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研究犯罪原因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犯罪率大幅度增长,波动中呈上升走势,并且这种犯罪率的增长已超过世界发达的国家,而犯罪原因作为犯罪学的核心内容,研究犯罪原因理论对我国现阶段犯罪治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  
(一)研究犯罪原因有助于矫正犯罪人,既然犯罪原因各种各样,研究分析犯罪原因有助于矫正犯罪人的行为。所谓行为矫正,主要是针对一些越轨违法和轻微犯罪的社会成员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防止他们的行为进一步造成社会腐蚀和社会传染。近年来,我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帮教小组以及开办工读学校。同时,我们可以借鉴的“社区矫正”经验,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对有问题的人员在社区进行矫正,从而把犯罪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二)研究犯罪原因有助于预测、预防犯罪,任何犯罪都是在犯罪人一定的思想意识支配下进行的,研究犯罪心理有主意把我犯罪人心理特征,从而可以针对潜在的犯罪人进行思想教育,预防和杜绝各种越轨行为的发生。其中思想教育包括了道德品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以及法制观念的教育。  
(三)研究犯罪原因是制定社会改良计划的依据,我国目前还处于的初级阶段,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拽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研究犯罪原因,有助于找出社会矛盾,制定社会改良计划。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社会政策,例如其房屋政策和公积金政策,使居者有其屋,养老有保障,从而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除此之外,研究犯罪原因还有利于定罪、量刑和犯罪学理论的发展。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为对方原因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保险合同中,若出险事故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则不属于保险责任。若事故属“责任免除”领域,即使与保险名称或形式相符,亦非保险责任。如人身意外伤害险中,未持驾驶证驾车遇车祸,属“责任免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你好,我朋友在大学选修的是法律系,他想了解一下有关于交通肇事犯罪原因、构成、认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应当注意的是,除了直接从事交通运输行为的人员以外,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司法解释非常清楚地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要件或者主观心理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故意驾车伤害他人,如对象特定,则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对象不特定,则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论处。
(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这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客体。
(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等等。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但并没有法律所要求的严重后果,那么也不构成此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如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引起严重后果发生的一个条件,那么也不构成此罪。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及成立应当综合整个案情来综合判断,而不能从中抽出某一断裂的事实来进行认定。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最高人民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还是在比较封闭的非公共交通管理的地方,如车辆在自家封闭的没有行为的小院致人重伤等,就不应当认定为此罪。
利用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三、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具备上述的犯罪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主观过失,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如,行为人对于严重后果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则不应当以此罪论处。。
(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其主要区别是:
(1)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后果引起的原因不同。交通肇事罪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根据前面的分析,其主要区别是主观方面不同,即在主观故意方面,前者表现为过失形态,而后者表现为故意形态,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
(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而且在多数情况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而后者不需要在违章行为的存在。
四、犯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保险理赔因为吸烟会拒赔吗
保险公司通常对抽烟饮酒的被保险人提供理赔服务,但如合同明文禁止则不予理赔。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应按时交纳保费,保险公司则承担承保责任。在合同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进行理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保险因为职业拒赔怎么办
保险拒赔可据情申诉,商保无合理拒赔,投保人可维权: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社保纠纷,劳动者可协商、调解、工会协助、仲裁、诉讼,并探索其他维权手段。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行政类
起诉离婚开庭时怎样陈述自己离婚的原因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起诉离婚开庭时怎样陈述自己离婚的原因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
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

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
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
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
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
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

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因为口述保险拒赔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