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销售交易中,如若买方已经支付了预定金但却突然反悔致使无法达成交易,卖方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主张请求买方担负合约约定中的继续履行义务;或者请求法庭依据相关规定解除该购房协议,同时向买方提出索偿要求,包括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坚决拒绝退还定金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卖房子需要迁户口吗
关于房子转让后户籍是否需要变动的问题,我们明确指出:销售房屋本身并不必然伴随着户口迁移,只有当唯一房产被出售时,才可能涉及户籍迁移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政策,对于这类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具体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如其原本拥有的住所被出售,而他们选择在本市的亲戚朋友家中暂居或者租赁他人房屋居住的话,他们就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户口暂时迁至本人所在单位的集体户上,抑或是直接迁往亲戚朋友家,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房屋销售契约以及亲戚朋友们同意接受其落户的书面证明进行申请和操作。
其次,若购房者已经顺利获取并持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并且符合当地户籍准入条件的话,那么他同样有权将自己及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该处房产。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尽管相关法规政策明确提出了上述两点原则性规定,但是它们并没有法律强制力,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售房者必须进行户口迁移。因此,在双方签署购买房屋合同之前,务必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这一事项,以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得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