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需注意那几点
1.建议在选择新购房时尽量避开有争议的未建竣项目。
2.暂时无需急于决定,可再作观察,等待更佳时机。
3.考虑购买二手中年新房是一个较为稳妥的选择。
4.如果您对房屋不确定是否适合自住,亦或想要更具灵活度的居住空间,可以选择通过销售现场之外的其他途径选择房产。
5.对于那些声称具有内部价格优势以及特殊关系的房地产中介商,务请提高警惕并进行仔细甄别。
6.购买二手房时应勇敢地与卖方协商议价,以获得更为优惠的购房价款。
7.对于投资型购房者,应优先关注位于城市核心区域的小型住宅物业。
8.同时也需要留意区域性的投资价值机遇。
9.在选择房产时不应仅注重单套房屋单位售价,而应该更加综合考虑总置业成本。
10.在做出购房决策时应依据自身实际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避免过度负债和资金周转困难。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买房需要转移户口吗
在我们购买房产过程中,实际上并未对户口迁移有强制性的规定和要求。住宅类房屋的买卖本质上可视为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当买卖双方达成完全符合各自利益的共识并且依法签署相关的正规合同后,接下来便只需共同前往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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