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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假折合成天有几天
关于哺乳假的计算方法,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其并不可以进行任何形式的折合或转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雇主有责任在每天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向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提供至少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哺乳母亲生育了两到三个以上的子女,那么每再多育一个子女,她每日的母乳喂养时间就应该额外增加1个小时。对于那些正在抚养不满1岁的婴幼儿的女员工来说,雇主不得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她们的劳动时间,也严禁将其安排至夜间加班的岗位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哺乳假周六周日加班可以多报一小时吗
倘若哺乳期期间的员工被其直属上司要求在周六进行加班,那么这是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现行的规章制度,对于那些处于哺乳期且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女性雇员而言,她们的工作场所不能够延长其正常的工作时间,亦或安排她们从事夜班性质的工作任务。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在雇员每天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内,为这些处于哺乳期的雇员额外提供至少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来照顾他们正在喂养的孩子。如此才能保证这类雇员能够充分兼顾到家庭和职业生活两方面的需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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