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3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57人
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判或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必须履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执行员处理。提出申请时限为两年,期间可中止或中断。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应遵循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判决书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一、判决书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当发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裁判或者裁定时,各方当事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若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方式来行使强制执行权,或者也可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实际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申请时限为两年,这期间可以暂时中止或中断。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以及中断情况,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具体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判决书会送给家属

通常来说,我们会选择将判决书直接递交给当事人的家人手中。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被告面临诸如有期徒刑等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类型的惩罚时,刑事判决书将会送达到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是他们的近亲手中。在此类情况中,刑事判决书所揭示的主要内容,便是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原则,对于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情况给予公正合理的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判决书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5****6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3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案件被告收到判决书多久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做出判决,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如果不上诉的,在十日内执行,法院会将罪犯移送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罪犯被判拘役的,看守所受到执行文书后,将罪犯关押办理入所手续。执行后,罪犯的家属就可以申请探视。
10w+浏览
非诉讼类
法院判决书的公告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判决书公告送达如何执行? 一、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一般是原审人民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0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判决书公告后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判决书公告送达如何执行? 一、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一般是原审人民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判决书公告后,法院还要执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判决书公告送达如何执行? 一、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一般是原审人民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事判决后被告刑事立案不执行判决书怎么办
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因为刑事立案就不执行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事立案跟之前的民事判决之间毫无关系,只要民事判决的判决书已经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被告方就必须执行,而且刑事立案不代表就已经将被告羁押了,就算被羁押了也得执行判决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判决书后,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缺席判决后多久执行要视判决书送达情况而定:进行缺席判决后,仍要按规定将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向当事人送达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在15天内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对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的,则另一方就可以向申请执行。如果需通过公告送达判决书的,则公告刊登后过60天视为送达,也就是申请执行的时间起码要在上述时间的基础上再加60天。扩展资料:缺席判决是指民事诉讼中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名词解释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被告人死亡刑事判决书能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人死亡刑事判决书能怎么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人死亡刑事判决书如何执行
被告人死亡刑事判决书按程序执行,不会受到被告人死亡的影响。
判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的判决书在15日内没有上诉;一审裁定书在10日内没有上诉的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最高人民无论作为
第一审人民,还是作为
第二审人民,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执罪判决书多久送达至被告人?
在当地的法院做出了拒执罪的判决后,有关部门会在五天内送达判决书,如果当事人还是拒绝执行,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告人意外死亡的判决书能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的判决书在15日内没有上诉;一审裁定书在10日内没有上诉的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最高人民无论作为
第一审人民,还是作为
第二审人民,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判决书公告送达后还需要执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判决书公告送达如何执行? 一、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 1、代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确定好管辖。一般是原审人民或是执行财产所在地。 2、在具有管辖权进行执行申请立案。在此要特别注意所携带的案件材料,一般包括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财产状况说明。 3、向提交完材料后,需要受理给你出具案件受理单。包括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明细单,并有该的盖章或负责人的签字,最后还有受理的时间。有些人对于这些会产生疑问了,为什么还需要这些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些受理后并不会给申请人任何受理材料,这样申请人手中也就没有证据证明受理,到时候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想要进一步寻求法律保护就会出现基层不认账、承认的情况,这对申请人非常不利。这也是各级需要加强和统一的不足之处。执行难本来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若是执行机关再不认真执行的话,那对申请人将是雪上加霜。 4、“定期、多次、面对面”地与办案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案件之复杂、数量之多,已是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普遍性的问题。各级的执行法官每天的工作任务也很艰巨,不仅要受理案件,同时还要出外调查、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去银行、工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因此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应该认真负责地对该案件进行跟踪,时刻保持和办案法官的联系,最好是能够和相关人员直接见面接触,而不是简单的电话沟通。本人曾代理的执行案件,最多的曾去二十次有余,最后申请人的执行财产全部给付。 5、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可以从数量及支付方式方面灵活地和被申请人进行和解,其中也包括向执行机关表明此意向,争取从时间和款项数量上为申请人赢得更大的合法利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谁?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有拒收的情形,那么执法人员就可以选择其它的方式进行送达,可以适用于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确实不履行那么一般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是怎样的?如何执行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执行规定: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告人意外死亡的判决书应该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被告人意外死亡的判决书应该怎么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发生法律效力一审的判决书在15日内没有上诉;一审裁定书在10日内没有上诉的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最高人民无论作为
第一审人民,还是作为
第二审人民,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判决书生效被告方不执行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判决书生效被告方不执行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判决书生效时间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三、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判决书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