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确实如此。
然而,倘若借据并未对借款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当原告试图主张利息权益时,作为被告方有权对此予以反驳。对于未载明利息的民间借贷行为,通常将其视作无偿借贷。
根据现行法例,个人与个人间所达成的借款合同若对利息支付未做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被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条未写利息口头约定有效吗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具体条款,若借款合同中并无关于支付利息的明确约定,则应被理解为不存在任何利息。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如若借据上并未详细注明利息事项,同时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此达成补充协议以明确利息事宜,那么在此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口头约定利息都将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