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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评估。如果罪犯在被判刑之后,通过社区矫正来替代原本应受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方式的话,那么可以称其为缓刑的社区矫正过程。对于那些被判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自由或执行缓期徒刑、假释或者暂时性地将其监禁于监狱之外的罪犯,我们会依法对他们实施社区矫正措施,并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些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法院发现需要补充侦查
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倘若发现存在主要事实模糊不清、关键证据缺失或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有权将案件退回至人民检察院请求其进行补充侦查;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查明且核实无误的事项,法院亦可直接通知检察院相关纠正行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应当在收案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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