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前公司工资没结清怎么办
在员工离职之际,若仍有薪酬尚未结算完毕,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方面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您可选择向属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支付应得薪资。如对于此类投诉处理结果仍感不满,您有权依法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亦可适时提起诉讼。
此外,员工与雇主之间关于薪资结算事宜的直接沟通并非强制性程序,双方均享有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协商的权利。如企业拒绝协商或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员工可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对于投诉处理结果仍感不满者,还可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调解的时限为:当事人自知悉或应当知悉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需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另外,您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职前年假未休怎么办
企业在与员工解除或中断劳务合同之际,若未能为员工提供满足全额年假天数的休息,则需根据员工该年度实际工作时长来计算其应当享受而尚未享受的年假总天数,在此基础上向员工支付相应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然而,如果折算后得出的结果不足一个完整工作日(即0.5天),那么将无法为员工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