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有职工年度奖金高达三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形时,我们必须依据该年度一次性奖金所得金额先除以十二个月份得出每月奖金应纳税额,然后参照月度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明确适用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进而进行独立的纳税计算处理。所谓“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各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扣缴义务人在考核全年经济效益与员工全年工作绩效的基础上,为员工发放的一笔一次性的奖励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怎么划算
关于年终奖如何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关键在于依据每位员工自身的工资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规定中,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其所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样可选择将该笔款项纳入到全年的综合收入之内,作为一项年度性的税务事项加以处理。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这位居民个人当月的薪资部分,国家将采取累积预扣法进行详尽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工作。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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