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全额退款如何定性

最新修订 | 2024-07-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退赃对诈骗犯罪的影响因个案而异。通常,主动退还赃款可减轻法律责任,但不一定完全豁免刑事处罚。诈骗的恶劣程度也是量刑的关键。若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如3000元),全额退赃并真诚悔过,可能获得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但具体裁决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诈骗全额退款如何定性

一、诈骗全额退款如何定性

关于退赃对诈骗犯罪的影响,需依据个案事实进行分析判断。通常情况下,对于涉嫌诈骗案件的被告人主动退还赃款,有助于减轻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完全豁免刑事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此类情形都能得到如此宽大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诈骗行为的恶劣程度也会成为量刑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并非退还赃款就万事大吉,诈骗罪犯依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即人民币3000元),并且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前能够全额退还赃款并真诚悔过,那么他/她有可能获得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优待。

然而,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具体的裁决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诈骗全部退赃的量刑具体是多少

在处理关于退赃、退赔事宜时,应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退赃、退赔的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以及退赃、退赔的具体金额等多重因素,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来确定给予从宽处罚的适当幅度。具体来说,以下三种情形都应以综合评估为基础进行处理:

(1)能够全额退赃、全额退赔者,其基准刑可予以减少20%-30%;

(2)若只能部分退赃、部分退赔者,则其基准刑最多可减少20%;

(3)如主动积极协助办案机关追回赃款赃物,且并未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仅带来相对较小的经济损失时,其基准刑可予以减少10%以下。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诈骗全额退款如何定性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2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全额退款诈骗罪怎么判?
全额退款诈骗罪怎么判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但只要有退赃的行为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犯罪情形较轻的也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一般诈骗数额较大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金额怎么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的概念及其认定的简单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也是使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是由于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我国刑法在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上也会根据被告人诈骗财产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轻重这些方面进行综合的考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诈骗罪金额如何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诈骗罪金额如何定性?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的概念及其认定的简单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也是使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是由于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我国刑法在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上也会根据被告人诈骗财产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轻重这些方面进行综合的考量。
诈骗罪金额如何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诈骗罪金额如何定性?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r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r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r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r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r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r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r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r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r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r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r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r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诈骗罪的金额如何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罪的概念及其认定的简单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也是使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是由于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我国刑法在对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上也会根据被告人诈骗财产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轻重这些方面进行综合的考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资诈骗罪能否全额退款
对于集资诈骗犯来说,要想全额退款,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财力、偿还能力和资产变现的可能性。如果他们有可执行的财产或合法的筹资途径,那么全额退款是有可能实现的。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这些款项都被挥霍、转移或者投资失利了,这使得全额退款变得非常困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诈骗30万全额退款会坐牢吗?
诈骗30万全额退款也是需要坐牢的,对于诈骗金额达到30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可以处3-10年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而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情况是需要从严来进行判决处理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么判定诈骗罪金额的定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r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r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r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r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r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r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r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r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r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r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r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r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 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吗
[律师回复] 退休和销户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其它情况只能按要求取整提取。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诈骗罪自首全额退赔怎么判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受到刑事制裁。如果你主动报案并如实供述,符合第六十七条自首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的判决结果,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赔偿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全额退还受害财产,也可能会减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住房公积金能一次性全额提取吗
[律师回复] 退休和销户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其它情况只能按要求取整提取。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诈骗罪全额退款能少判多少?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有退赃这样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原来的判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的。诈骗罪全额退款能少判多少,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离职未全额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提成年终奖合计∶18000,奖金已报个人所得税,但仅支付70%(合计∶12222),还有30%未支付,多次索要,以离职为由不予支付。
[律师回复] 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6、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人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3 号)计算纳税。
7、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3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诈骗全额退款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