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死一方儿女能继承房子吗
通常情况下,继承并不会在被继承人离世后立即发生,继承人仅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才有权利参与对其财产的分配。如果父母双方都已经离世,那么他们的孩子们便能依据法律规定来继承这对父母所留下的遗产。倘若只是其中一位父母先走一步,那么剩下的父亲或母亲的子女,加上仍然健在的那一半就有权利去分割亡故者的遗产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死了孙子能继承么
倘若继承人具备合法继承权,但在被授权人(被继承人)离世之前便不幸去世了,那么,这部分死者的子嗣将优先由其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当然,这种代位继承的权益并不等同于直接继承,而只是在被继承人原本预留的权限内分配财产,大致的受继份汇合应该限于被委托者应有之可享有的财产份额。
与此相对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离世或推定为已经离世,因此他们的晚辈直系亲属接替原继承顺序,对此类被委托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这便是所谓“代位继承”的概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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