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工资条是不是必须给员工
工资条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必要文件之一。在发放工资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向每一位劳动者发放一份详细记录其个人工资信息的工资清单。与此同时,所有的工资款项也应当直接支付到每一位劳动者的手中。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劳动者本人无法亲自领取工资,则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受托人代为领取。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工资条税后扣款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之规定,部分雇佣方在发放薪资时,会在工资清单中增设“税后扣款”一栏。这份额外的扣款项目通常涵盖以下几类:个税、员工培训费用、员工制服开支、违规罚款以及因缺勤而产生的相应赔偿金等等。
同样地,工资清单作为工资支付的重要凭证与回执,其应包含工号编号、员工姓名、基本工资标准、职务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明细、住房公积金比例、应发工资总额、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度及实际到手的工作报酬细节等诸多信息。此外,雇主亦可选择委托商业银行以更为便捷的方式实行薪水派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