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人选择逃避责任离开之后,作为担保人要采取果断的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深入理解自己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够防止自身无意中陷入无法承受之重负,同时也能为更好地衡量当前处境奠定基础。
其次,严谨评估贷款人的信誉度及还款能力,其中包括对贷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借款的真实意图,是否背负着其他债务,以及其收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再次,明确担保形式的性质。若属于一般保证,则仅在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担保人才需承担相应责任;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很可能需要先行承担起偿债责任。因此,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显得尤为关键。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从而使担保人能够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最后,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对债权人的追索。一旦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偿债请求,担保人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并认真思考是否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总而言之,担保人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有深刻的理解,准确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在必要的时候,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无疑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最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贷款人过世后家属需还债吗
需要具体分析借款人是否留下任何遗产或其家庭成员是否接受了此类遗产。
首先,假若借款人确实在离世后遗留下财产(如房产、车辆等),相关债权人将有权优先以这些资产抵充其所负债务。关于遗产分配比率,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先行偿还应缴纳税款及其他合法负债。若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剩余部分将由继承人自行负担。
然而,倘若继承人选择拒绝继承并承担父亲/母亲的债务,则无需再承受还款压力。
其次,如果借款人生前无任何财产可供后人继承,那么其家庭成员通常是不需要对其原有的贷款负责的。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会出于亲情原因,主动提出帮助偿还一定比例的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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