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年没上班可以领失业金吗
依照我国的相关律法条规,失业保险金的享用期限的确立是以失业人员在参加就业之前的累计缴款年限作为基础的。
具体来说,如若失业人员在参保之前有连续1年但未达2年的缴款记录,则享有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的权利;倘若该人数额达到2年但不足3年,那么他将有权享受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再者,如果该人的累计缴款年限为3年但未满4年,那么他将有资格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而对于那些缴款年限达到4年但未满5年的人,他们将有机会获得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最后,如果该人的累计缴款年限已经超过了5年,那么他将按照每满一年就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式来计算并确定最终的增发月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高不能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期限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开始计算,若此期限长达两年以上,且雇主未能按时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那么雇主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支付双倍薪资给员工。另一方面,如果雇主在雇佣关系建立满一年后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协议,这种情况将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雇主要按照规定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
然而,对雇主来说,支付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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