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要员工自动离职违法吗
在此必须强调,任何情况下,领导强制要求员工主动离职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样地,公司或雇主若是采用非法手段逼迫员工提出辞呈也是违法之举。
然而,若员工由于用人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而不得不选择辞职,那么用人单位则应该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劳动者的月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领导要求加班可以拒绝吗
通常来说,当公司希望雇员参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需满足以下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首先,如必需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公司的生产营运需求;
其次,在这之前必须与员工代表机构(例如工会)以及实际员工达成共识之后。尽管员工拥有拒绝参加加班活动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对公司提出的加班请求予以断然拒绝。由用人单位主动建议或提出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基于以下几种特殊境遇,对于这些情况,劳动者暂时无法拒绝:
第一种状况即是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直接危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亦或是财产安全,且此类事件亟待解决处理;其次,由于生产设备突发故障、交通运输线路故障或是公共设施损坏,明显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以及公众的共同利益,必须立即进行抢修作业以保证生产及利益;
此外,还应当包括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其他例外情况。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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