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卡划扣合理吗
若在未经法院以书面形式发布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相应处理,那么此举即为非法行为。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对财产采取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措施时,必须依法作出裁定,同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若在此过程中未曾发布通知便擅自实施扣押行为,则该行为无疑是违法的。所谓“扣划”,即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依据已生效的司法文书,遵循法定程序,将其所保管的原本属于某特定人士的款项,划转至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银行卡盗刷能追回吗
银行卡若不幸遭遇盗刷,只要您能及时采取妥善措施,通常情况下,资金还是有较大可能性得以追回的;然而,也存在无法完全追回损失的风险。为了提高追偿成功的概率,建议您参照以下步骤:首先,一旦发现银行卡出现异常状况,务必立即致电银行,提交挂失或者冻结账户的申请;紧接着,您应当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于银行与公安部门联手为您追回被转走的资金。
其次,若银行卡仍然存放在您身边,您可考虑前往就近的ATM机进行存储与提现等日常业务操作,以此来证明,对方进行的实际上是伪造信用卡的违法行为,此时便可将责任归咎于银行方面;反之,要是银行卡已经丢失,那么便是您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对此情况,银行只能协助您尽可能地追回被盗刷的资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