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都要起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并非必然需要以诉讼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若保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合理赔偿或虽未进行赔偿但已无继续赔偿的可能时,被保险人则无需再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在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其所承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都是交通肇事罪吗
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事故并非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其中一种,其构成要素需满足肇事行为人所实施的交通行为对于社会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险性。如果行为人因为自身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结果十分严重,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然而,若仅仅是由于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的事故,通常只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