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什么情况不理赔
兹特别说明以下几项情况不属于本保险涵盖范围之内:
2.行驶证与驾照未经年度检验;
3.地震所引发的任何损害;这是因为大部分财产保险均明确表示不承担地震责任,同时鉴于缺乏相关数据及实践经验,保险监管机构亦未对此类风险提供支持或鼓励保险公司进行承保;
4.精神方面的损失;
5.车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6.因发动机进水而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7.轮胎爆破所引起的任何损失;
8.被车上物品撞击所造成的伤害。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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