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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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在婚姻期间,除非有特别约定,遗产处理时,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归配偶,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配。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由同一顺位继承人按比例继承,份额一般相等。特殊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适当照顾。尽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考虑多分。有扶养能力未尽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
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一、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非存在特别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时,应首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份额划归配偶享有,剩余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2)对于夫妻中某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方式当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继承。通常情况下,各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

最后,若有扶养能力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考虑不分或少分给他们。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丧偶后,卖房子需要什么资料

在进行房屋出售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基本上是相通的。通常情况下,在出售房屋时,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屋主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信息;若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还需要备齐土地使用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本。如果房地产权益仅归属于单一主体,那么只需出示相关人士的身份证原件与户口簿即可;但当该房产系属婚后纳为共有财产的情况时,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副本以及户籍记录册,同时附上婚姻关系认证书或其他形式的婚姻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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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签字遗嘱,要配偶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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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应该准备好需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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