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然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若劳动者突然遭受解雇,具体情况可总结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首先,若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而做出的解聘决定,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是以经济补偿标准为依据,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是由于无过失性的原因导致的解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该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对于因过失性原因而导致的解雇,劳动者则无法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仍需依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用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事项的交接,同时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并在解雇发生后的十五天内,为劳动者办理好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突然被老板辞退,有没有补偿
1、若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原因而突然解雇员工,那么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依法申请经济补偿。
2、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遭遇法定整顿阶段,亦或是由于生产经营环境出现严重困境导致不得不缩小规模时,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详细陈述相关情况并倾听其宝贵建议。之后,还须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上报有关决策,方可执行裁员工作。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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