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际,工资理应立即一次性结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义上解除劳动合约之际,雇主方有责任在这一时刻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劳动者所有工资款项。除此之外,雇主还需在此环节中出具一份详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在接下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妥善处理好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而作为劳动者,也需要依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若雇主方决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则该笔款项应在工作交接事项全部完成之后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辞职了可以领失业金吗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主动辞职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置条件。
然而,您仍有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即通过和用人单位进行相当诚恳的沟通以达成共识,期望在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时,能够避免将离职缘由归结为个人原因,尽管这样做对企业并无实质性损害,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却能为您争取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乐于失业,然而由于无法掌控的外在因素所迫,最终导致就业状况遭到突然中止。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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