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撞死人保险赔不
在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他人死亡的交通意外之后,依据相关规定,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向受害方赔偿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首先,关于丧葬费,根据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进行核算和赔偿。
其次,对于死亡赔偿金,则根据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并予以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晚上撞的车第二天报保险是否合法
在此类情况下,若有关方于夜间不幸撞上车辆,并在次日向保险公司进行报告,那么该保险公司通常是会对此担负责任的。根据相关规定,如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其作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义务承担一定限额以内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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