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店二手的当新的卖怎么办
1.我们建议您首先与涉事商家进行积极协商,向他们提出要求,以弥补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幅度可达您购买该产品或服务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的三倍之多。
2.倘若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您也有权寻求消费者协会的支持或寻求其他依法建立并运行的调停组织进行公正调解。
3.如果以上途径仍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4.依据已签订的仲裁协议,您更可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以解决纷争。
5.最后,若所有上述措施都无能为力,您还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实体店买衣服不喜欢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消费者在实体店铺购买的衣物存在质量问题,是可以依法享受退货权利,这有别于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具体而言,若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未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那么消费者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个人与商家之间的协商协议,选择退货处理方式,也可选择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维修等义务。
然而,若既无国家法规规定又无当事人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消费者自接收商品之日算起,有七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退货;
另外,如果在购买后七日之内发生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事件,那么消费者应立即采取退货措施;反之,若不具备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履行更换、维修等责任。
对于那些按照法律规定已办理退货、更换、维修事务的消费者来说,经营者还需承担运费等必要的费用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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