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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情况下,已进行预售登记的房产通常无法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若仅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房产,其使用者并无权擅自进行买卖交易。一旦此类拥有使用权之房产遭遇第三方的非法买卖行为,且业主对此毫不知情,则该业主有权请求返还原本属于自身权益范围之内的房产。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有预售合同资金断裂,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已经获得预售许可证书却最终成为烂尾楼的建筑项目,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视角出发,导致项目烂尾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方面,开发商在意识到继续投入施工可能导致亏损加剧,甚至出现建得越多损失越大的情况时,往往会选择主动终止该楼盘的开发及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开发商的资金链条断裂,导致其无法为楼盘建设项目提供足够的后续建设资金支持。而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看,他们肩负着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职责。在我国,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力度等方式,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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