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脚崴了建议报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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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班扭伤脚,可申报工伤。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受伤,工作前后在工作地点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受伤,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公出差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也适用。
上班时脚崴了建议报工伤吗

一、上班时脚崴了建议报工伤

若您在上班期间不慎扭伤了脚,并希望申报工伤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均应被视为工伤范畴:

首先,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履行职务而遭受的意外伤害

其次,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从事与其工作密切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遭受的损害;

再次,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内,因行使职责过程中遭受到的暴力意外事件所导致的伤害;

此外,因患上职业病也可被认定为工伤;

另外,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者在事故中失踪,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最后,在上下班途中,如遇非个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同样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亦在此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时间脑出血算工伤吗

在办公场所及岗位职责范围内,若出现突发性脑出血导致的不幸身故,或是经过及时、积极的施救仍未能挽回生命的短期郅证时期(48小时以内),这种情形可视为工伤事故。在上工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的例子,一般而言是无法被认定为命中注定的工伤事件或是视同工伤伤害,然而在特定例外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能提供充足有力的直接关联证据,亦可依据工伤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在职劳动者在正常上班过程中由于疾病因素去世引发的情形,从原则上讲应当按照非因公殉职的标准来处理。

然而,对于极少数特殊情形来说,如因加班过度执行突击任务(包含参与重要会议)等原因而导致的重大突发疾病致死,可以视为个别的特殊状况,给予适当优待,参照因公逝世所享有的待遇进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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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崴脚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崴脚是算工伤的,公司应当负责报销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的申请流程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申请,而且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然后得到工伤认定的额决定,最后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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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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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在上班期间崴脚了,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不服结论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渠道: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  工伤待遇  
一、一般性规定:
1、职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由工伤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自己支付。下同)  
2、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其费用视同医疗费,由工伤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期间,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的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4、治疗期间自活不能自理职工需要人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或提供护理费。  
5、职工经医院提议、经工伤保险部门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的,所需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职工的标准由所在单位支付。  
6、职工因工伤治疗需要脱离岗位的,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直至职工伤愈出院或是评定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特殊情况经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十二个月的基础上再延长十二个月(即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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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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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班时间在单位崴了脚是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班时间在单位崴了脚是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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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上班崴脚算工伤吗?
在上班的途中把脚崴伤了,可以认定为工伤,向单位所要相应的工伤赔偿,但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伤残等级,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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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下班途中崴脚骨折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对于上下班途中崴脚骨折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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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算工伤。但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可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路线和时间内;非本人主要责任;由机动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注意,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满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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