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享受工伤吗
在校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伤害,难以被认定为属于工伤范畴。主要理由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实习生并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其次,实习学生未能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设定的接受赔偿的主体资格条件,因而无法享有工伤保险相关的福利待遇。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雇员在执行雇佣任务过程中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当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该公司对其实施了现场监督与管理,且该公司实际上从中获得了利益,双方之间便形成了雇佣关系。在此情况下,该公司负有保障实习生实习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实习生有权向该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二、实习生有没有工资
在中国,学生在实习期间享有薪资待遇,且工资发放原则应确保不低于用人单位同一岗位试用期限内所支付的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若已与相关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将依照约定的试用期实施工资支付方式,并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试用期相关规定,即试用期同样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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